xx区“田长制”工作制度汇编_共25页

目录

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 2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7

xx区“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10

xx区“田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试行) 13

xx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 16

xx区“田长制”巡查制度(试行) 19

xx区“田长制”督办制度(试行) 22

xx区“田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 25

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

为统一部署、协调落实重点工作,保护好利用好黑土耕地,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办字[xx]xx号),《中共大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发[2022]x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区级田长会议制度

(一)出席人员

1.出席人员:区级田长、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9个区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级田长。会议由区级田长召集和主持。

2.列席人员:根据需要,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由区级田长决定,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区级“田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体制机制、重大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

3.研究部署区“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重点难点问题。

4.经区级田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议题提交

1.会议议题由区“田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田长制”办公室提出,经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级田长确定。

2.会议议题分为通报类和审议类

(1)通报类议题:通报类议题应是“田长制”工作中带有全局性,需要及时研究掌握、跟踪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通报,应同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审议类议题:提交区级田长会议审议的议题,应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提出可供审议的意见建议。

3.会议议题在提交区田级长会议审议前,有关部门应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会议审议的文本等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讨论稿或草案);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应包括必要性和制定的经过,议题主要内容,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依据、合理性、可行性和征求意见情况等。

(四)议事规则

1.议题内容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分管“田长制”工作的负责人汇报。汇报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接汇报实质性工作和问题。

2.部门负责人汇报后,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3.审议类议题经研究讨论后,由区级田长作总结,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五)决议实施

1.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区“田长制”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乡(镇)级及以下田长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督办落实,区“田长制”办公室跟踪反馈情况。

2.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讨论确定的主要内容,除保密事项外,应按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由区级田确定后,区政府办公室通知区“田长制”办公室。会议时间确定后,区“田长制”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印制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2.会议纪要由区“田长制”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审核后报区级田长签发,并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及时印发。会议相关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区“田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出席人员

1.出席人员: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

2.列席人员: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络人列席会议。

3.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二)议事范围

1.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田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区级田长会议工作部署。

2.协调调度区“田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区“田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区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工作。

3.研究有关年度重点工作事项。

4.研究报请区级田长会议研究事项等。

(三)议题提交

1.会议议题由区“田长制”办公室提出,经区“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确定。

2.会议议题分为通报类和专题类。

(1)通报类议题:通报类议题应是“田长制”工作中需要了解掌握、研究落实的重要工作情况。

(2)专题类议题:提交区“田长制”办公室会议专题讨论的议题,应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

3.会议议题在提交区“田长制”办公室会议讨论前,议题提出单位应报送会议讨论的文本等有关材料。

(四)议事规则

1.议题内容由提出议题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或“田长制”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接汇报实质性工作和问题。

2.工作汇报后,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3.专题类议题经讨论后,由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作总结,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五)会议落实

1.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区“田长制”办公室会议出席人员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区“田长制”办公室及时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反馈。

2.会议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六)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由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确定后,区“田长制”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准备。

2.会议纪要由区“田长制”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区“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签发,并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及时印发。会议相关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为加强“田长制”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反映快捷、真实准确、高质高效信息管理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挥信息的反馈、交流、宣传和引导作用,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字[2021]xx号),《中共大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发[2022]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共享形式和内容

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分为工作信息和社会公开两部分。主要包括信息专报、工作简报和工作通报,以及其他形式公开。

(一)工作信息

1.《信息专报》。包括需立即呈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田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区委、区政府的政务信息,需专报国家和省、市的政务信息,专报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决策部署;省、市、区级田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的重大舆情;其他专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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