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吸毒人员“应收尽收”攻坚工作方案_共8页
XX县吸毒人员“应收尽收”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市禁毒办攻坚年行动部署,为加强吸毒人员查处收治,压缩吸毒人群规模,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难的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专项行动,传递对毒品“零容忍”、严打涉毒违法犯罪决心,在“应检尽检”基础上落实“应收尽收”措施,形成“不敢吸”的震慑效应,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市场需求,降低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隐患,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切实解决当前吸毒人员收戒收治难以及吸毒人员流散社会、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减少吸毒人员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提升我县毒品滥用治理能力水平。
(一)实现吸毒人员“应检尽检”。对病残吸毒人员、现有吸毒人员全部落实毛发初筛检测措施,全面掌握现有吸毒人员和病残吸毒人员现状信息,最大限度发现查处一批隐性吸毒人员。
(二)实现吸毒违法人员“应收尽收”。严格落实成瘾认定工作,用好自愿戒毒措施,对病残吸毒人员开展滚动收戒收治,对其他吸毒人员按成瘾程度,依法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或动员其自愿戒毒,最大限度集中收治一批吸毒人员,压减流散社会的隐性吸毒人员存量。
(三)建立完善检测收治管控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现有吸毒人员毛发检测制度、异地检测工作机制,建立戒断三年未复吸评估认定机制。推进建立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负责、源头管控、从严从紧”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病残吸毒人员数据进行一次抄底式的大清洗、大清查,各类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实现精准管控、“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摸清病残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对我辖区户籍的病残吸毒人员实现一次起底核查。二是进一步推进解决当前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难,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吸毒人员查处、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帮教等环节的工作衔接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核实应检人员信息。一是全面核准本地现有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管控现状信息,状态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在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内予以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全面、准确、鲜活”。二是按户籍地核实原则再次核实登记病残吸毒人员信息,对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病残范畴的人员进行剔除,对新发现的病残吸毒人员进行补登录入。县司法戒毒所要提供2020年以来所外就医人员名单和拒收人员名单。
(二)全面落实毛发初筛检测工作。检测以毛发初筛形式开展,初筛阳性的送司法鉴定机构复检。检测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吗啡、冰毒、氯胺酮、大麻、可卡因、摇头丸等6种常见毒品。对病残吸毒人员、现有吸毒人员检测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一是全面落实现有吸毒人员和病残吸毒人员检测措施。各管控地、户籍地公安机关要通过各种措施查明吸毒人员下落,见面检测。要强化异地检测措施落实,市内跨县流动的,县公安机关要无条件落实异地吸毒人员毛发检测工作;流出本市的要查明下落,经县禁毒办报市禁毒办,由市禁毒办汇总上报省禁毒办函请外省市落实吸毒人员毛发检测、管控工作。县禁毒办将从各镇现有吸毒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毛发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要依托大数据资源,全面排查流入我县的外地管控社会面吸毒人员,加强该类群体毛发检测和教育警示工作,最大限度挤压其在我县的涉毒活动空间。二是全面落实案件嫌疑人员检测工作。对公安机关带入办案区域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规进行尿液检测,对尿检阳性的全部落实毛发检测。所有尿液检测,均要依托吸毒人员执法查处系统出具现场检测报告,检测阴性的也需被检测人签名捺印,并上传检测报告。要加强涉案嫌疑人在警综执法办案系统中的身份信息与执法查处吸毒检测信息审核校验,确保涉案嫌疑人身份信息与检测信息准确关联。对“七类重点人员”案件,公安法制部门在案件审查时,要将是否有吸毒检测报告作为必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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