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交流中心)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自查整改报告_共6页

xx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交流中心)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自查整改报告

按照《中共xxx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自治区合作交流中心下基层督导调研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xx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交流中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基本情况

xx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合作交流中心)为xx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编制数10人,实有10人。设主任一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拨款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合作交流股和资产管理股。合作交流股主要负责县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相关工作,承担副处级以上领导及其随行人员到我县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我县重大活动接待服务的统筹、协调、联络、保障等工作。中心设置党支部,共有7名在职党员,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公务接待专项整改查摆出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公务接待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否制定完善本地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014年12月31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并以两办名义印发了《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xx〔2014〕xx号),对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各项工作作了具体规定。2022年4月1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在原有《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xx〔2014〕3xx号)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并印发了《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重新细化明确了公务接待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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