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_共4页

“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入落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切实提升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达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效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积极主动的提高职工对事故的重视度,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思想和个人认识问题,规范安全事故分析与管理,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宣传、引领、示范和推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从而有效抑制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大会。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3.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活动。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

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活动信息的统计、活动总结及活动事务的组织工作。

六、活动方案

为有效推动议案促改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实有效,各项活动按以下步骤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召开以案促改事故警示教育动员大会。由安检科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集中组织观看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6·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郑新中原乾通煤业公司“5·26”较大窒息事故及郑宏康辉煤业公司“5·30”较大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对照公布的3起事故调查报告,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对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全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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