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业务合同_共5页

GF—92—0305

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示范文本)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四、广告采用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

方应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 元,加急费 元,其他费用 元,扣除优惠 元,扣除代理费 元,播出次数 元,总计 元。

八、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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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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