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岗位绩效考核与分配办法_共52页
XX学院岗位绩效考核与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以及岗位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管理规定,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和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8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双一流”建设,切实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实现总体水平进入省内同类前列,核心竞争力指标同类一本领先,办学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社会影响力和国内知名度显著提升。以绩效考核与分配改革为抓手,向全体教职员工传导压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扎实转变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促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业绩导向、注重效率
坚持以岗定薪,突出业绩导向,注重效率,优劳优酬。聚焦“双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质量、聚焦核心竞争力,以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激发活力、挖掘潜力、形成合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传承创新、注重公平
传承学校多年来绩效工资的既有优势,借鉴兄弟院校先进的成熟经验,对接学校原有考核办法,调整修正不合理因素,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个人考评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的核心指标刚性挂钩的考核机制,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年资、不同职级人员为学校做出的贡献,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各类人员的绩效在合理范围之内适度提高。
3.统筹兼顾、倾斜一线
统筹兼顾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与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确定管理岗位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的合理比例,建立与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结构相匹配的管理岗位绩效工资体系。
三、岗位分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将全校各类岗位分为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一般岗位;关键岗位分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关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又分教学科研岗位、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一至十一级,其中七至十一级为关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中的副处职(含中层副职)及以上的岗位为关键管理岗位。
四、绩效工资分类与分配
根据不同岗位,将绩效工资分为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工勤)岗位绩效工资。
按发放时间不同,绩效工资分为月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奖励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奖励绩效工资三部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基础绩效工资、基本奖励绩效工资和个人考核奖励绩效工资分别占月绩效工资的50%、35%、15%。年终绩效工资分为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酬金,其中超工作酬金分为教学超工作量酬金、科研超工作量酬金、管理(工勤)岗位超工作酬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奖励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个人考核奖励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分配,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绩效工资、超工作酬金拨给二级单位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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