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_共11页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在新时代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推进“四区一高地”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近日,省政府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50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国中上水平;企业突破130万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660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00户、资质建筑企业40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0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400户;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5000户以上。

市场主体质量大提升。力争更多企业上榜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到2025年,营收百亿级以上企业达到48户,其中千亿级达到6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0户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00户;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达到200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0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200户;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户以上;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总部企业30家;培育年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外贸企业200家,其中年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30家,50亿元以上2家。

重点任务

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进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实施旗舰引领工程,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磷煤化工基地,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支持磷化集团、盘江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打造千亿级企业。围绕打造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一批酱香白酒企业,加快形成以茅台集团为引领的酱香白酒企业“舰队”。围绕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行业领军企业,引进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骨干企业。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十亿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围绕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优化要素配置、强化资源整合,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新兴服务业跨界融合,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省级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对本省和引进到落户发展总部经济的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入统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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