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_共3页

关于加强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今年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市纪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挺纪在前,严明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打折扣、搞形式、走过场;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食堂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螃蟹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严禁把违规吃喝等费用混入单位食堂开支;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二、坚守政治担当,严格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往深处抓、往实里做。要强化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强化反面警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市纪委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引以为鉴、对照剖析,自警自省、自查自纠。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副职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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