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_共6页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照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因家庭困难导致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因家庭困难无法自行建设满足基本生活住房,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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