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_共6页
XX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破解难题上再发力,在生态治理上出硬招,在绿色惠民上再创新,在凝聚合力上强措施。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林长制升级版
(一)实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行动。积极推行“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破坏生态自然环境等涉林公益诉讼案件要有质和量的提升。(责任部门: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林长办)
(二)探索“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护航行动。以“司法功能前置和司法确认”为抓手,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不断加强森林资源自然生态领域“两法”“两诉”,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切实打通堵点难点卡点,促进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职能有效衔接。要在森林火灾等毁林案件多发频发地区组织巡回法庭,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社会稳定违法行为。护航“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责任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林长办)
(三)试行“林区警长制”执法监管行动。实行“一林一警”分区负责制,每个乡镇落实1名以上森林警长专门跟进涉林涉草案件办理。强化林区治安网格化管控、涉林案件线索摸排、涉林隐患排查整治,适时组织开展辖区情报会商、林区治安形势研判、跨区域警务合作等。与林业执法部门实现无缝对接,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形成自然生态领域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保护林区社会稳定和林草资源安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林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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