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政策、经验信息_共56页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政策、经验信息
(15篇)
目 录
一、政策类
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服务融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若干举措
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8条措施
条具体措施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
关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财税支持政策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若干措施
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公告
政法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二、信息类
创新“一窗一链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举措助力“一号改革工程”
多措并举优化社保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全面启动“X好办”营商服务品牌创建行动
打造“万事好办”品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路上看X
用心用情为企业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网络
营商环境
教育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 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税降费政策
1.按国家规定延续实施 2021 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到 15 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 1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2.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2022 年,继续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暂免征收缓税利息。(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补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4.按照国家部署,将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减按 15%税率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等 11 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5.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推广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6.对小微企业 2022 年工会经费,继续实行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调整会费与服务性收费。(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7.在 2021 年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的基础上,运营商加大对中小企业上云的资费优惠支持力度。持续整治商务楼宇宽带垄断接入、物业提高门槛阻拦宽带线路施工难等行为,切实让中小企业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 X 公司、中国移动 X 公司、中国联通 X 省分公司、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8.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 2022 年上半年 2 个月租金,政策申请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鼓励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新模式。鼓励自有物业的大型商业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困难的承租经营户租金。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管局、省商务厅、财政部 X 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X 江新区管委会) 二、融资优惠政策
9.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动银行拓展“首贷户”,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民营及科创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力争全年新增贷款 5500 亿元以上,直接融资 4000 亿元以上、力争 5000 亿元,力争新增上市公司 12 家。(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 X 中心支行、X 银保监局、X 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10.扎实做好人民银行两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达工具转换接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 2022 年起至 2023 年 6 月底,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 1%提供资金;普惠小AAA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AAA用贷款的实际需求,合理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行 X 中心支
行)
11.做强做大省、市龙头担保机构实力,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保持低担保费率,力争保持平均担保费率 1%以下。(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X 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12.支持做大做强省普惠征信公司,协调重点省属企业、各设区市政府平台参股投资,使其资本金达到 5 亿元,依法推动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等涉企数据有序有效接入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构建全省一体化地方征信平台体系,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2022 年力争服务中小企业贷款 1000 亿元。(责任单位: 省金融监管局、人行 X 中心支行、X 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办、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 X 省电力公司、省金控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如需源文档请登录您的会员账号进行下载!
声明:
1、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于网络,如您在访问的过程中发现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或内容有不妥之处,可发送邮件至“cloud20150618@qq.com”或者在右侧扫码添加管理员微信进行处理。
2、如遇本站资源无法下载、无法查看,或者其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