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打通反垄断监管“最后一公里”的思考_共4页
关于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打通反垄断监管“最后一公里”的思考
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并于当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订,为新时代我国市场化法治改革,实现竞争性发展转型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2022年是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后的再出发之年,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新形势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执法能力所扮演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由此,笔者对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产生几点思考。
一、我国反垄断监管执法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反垄断执法属于中央事权。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权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承担,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2019年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统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反垄断执法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广州、成都、武汉、西安等副省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作为全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心和新兴创业企业的聚集地,具备强大市场经济活力,却不能独立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反垄断调查。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如需源文档请登录您的会员账号进行下载!
声明:
1、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于网络,如您在访问的过程中发现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或内容有不妥之处,可发送邮件至“cloud20150618@qq.com”或者在右侧扫码添加管理员微信进行处理。
2、如遇本站资源无法下载、无法查看,或者其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