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1_共3页

用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问题。近日,中央办公厅在2015年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基础上,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从组织建设的一般规律来看,对干部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是避免干部队伍封闭僵化、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干部岗位不是“铁饭碗”,理应做到选贤任能、人岗相适、用当其时。只有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既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加强管理监督,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才能保障执政骨干队伍的长久生命力。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邓小平深刻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对干部就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唯一的出路是要能下。这是一项很艰巨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时至今日,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干部“能下”的渠道已经较为成熟,用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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