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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
王晓萍
来源:党建研究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论述、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并将其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范畴,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律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激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政治激励机制,鲜明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
正确选人用人,是对干部最大的政治激励、最直接最有效的引领促动。大胆起用担当作为者,敢于担当就蔚然成风。要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树立引领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标尺。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事业为上、实干导向选人用人,把敢不敢扛事、能不能干事、干成多少事作为选拔干部重要依据,提拔使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回避问题、迎难而上、谋实招、干实事、有实绩的干部,特别优秀的破格使用。
构建考准担当作为的知事识人体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加强实绩考核,考准考实贯彻执行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实际成效。根据我省“中东西”三大功能区不同板块设置、不同层级特点、不同岗位职责,分别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实行精准化、差异化考核,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上的表现。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破除影响担当作为的条条框框限制。打破交流壁垒,完善干部提拔调任的具体办法,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三支队伍有序流动,更广泛地统筹使用干部资源。打破隐性台阶,对于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干部,尤其在脱贫攻坚等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打破晋升“天花板”,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树立实绩导向、择优导向,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职务与职级的资源配置能力,充分调动各层级各岗位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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