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地震应急演练脚本_共69页

地震应急演练脚本6篇

篇一:

机关局 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脚本

 1 演练目的

 针对机关办公场所发生地震的情况下,让全体机关干部熟悉办公楼逃生路线,以达到有序、迅速的引导机关干部安全疏散,确保全体机关干部的生命安全。通过紧急疏散演习,让机关干部学到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 演练时间

 20XX 年 X 月 10 日上午 10 点 22 分

 3 演练地点

 由办公楼到集结地点(局大门口空旷地带)

 4 演练信号

 开始疏散信号以紧急疏散哨音为准。

 5 演练指挥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职责:负责疏散安全管理总调度

 6 工作小组

 6.1 协助指挥小组: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

 (1)演练前讲解疏散路线,清点科室工作人员人数;

 (2)带领科室工作人员撤离;

 (3)到达集合场地后清点科室工作人员人数并向总指挥汇报;

 (4)到达集结场地后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6.2 应急疏散小组:

 总 负 责:

  楼梯负责人:

 职责:具体负责疏散安全管理调度和疏散引导。

 每个楼梯拐角确定 1 名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通道情况进行监控,指挥、引导工作人员按就近路线撤离。

 办公楼门口:

  一楼-二楼:

  二楼-三楼:

  三楼-四楼:

 四楼-五楼:

  以上安全管理员负责工作人员紧急疏散时的撤离秩序、安全管理,严防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6.2.1 警戒小组:

 职责:负责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地带。

 6.2.2 宣传小组: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人员撤离现场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摄影、拍照等。

 6.2.3 救护小组:

  职责:制订救护方案;具体负责演练疏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等。

 6.2.4 报警小组:

  职责:负责办公楼突发事件报警,发布演练信号。所有人员接到信号后迅速行动。

 6.2.5 计时小组:

  职责:负责整个活动的计时。

 7 参演人员

 全体机关干部

 8 应急疏散示意图

 五楼

  四楼

  大队

  资源科 监管科 供应科

  大队 矿管科 大队 供应科

  三楼

  地籍科 监察室 测管科

 征收科 征收科 地籍科 规划科 二楼

  王海良

  于建军 李松宾 王同波

  黄武

  王伟进 李永军 信息办 罗中庆 一楼

  司机班 杨珍彦

  档案馆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财务室

  9 演练流程

 9.1 外景:办公楼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办公楼正门间隔有前来办事人员出入。

 9.2 室内:各科室工作人员在正常办公。

 9.3 地震来袭第一时间处置

 9.3.1 上午 10 点 22 分,局办公室人员突然感到一阵剧烈晃动,报警小组信号员付奎英意识到发生地震,迅速吹响

 “地震警报”哨音。(吹长音 5 秒,间隔 5 秒)

  9.3.2 各科室负责人立即停止手头工作,大声告知工作人员发生了地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慌乱并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办公桌下或办公桌旁,并尽可能用书刊或其他柔软物品保护头部,演练时间为1分钟。(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

 9.4 紧急疏散

 9.4.11分钟后,应急疏散小组负责人 XXX 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刚刚发生地震,目前暂无人员伤亡。”

 总指挥:“按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撤离。”

 XXX:“是。”

 信号员发出紧急撤离信号。(连续吹三次短音,间隔 1秒)

 9.4.2 各应急疏散小组迅速进入指定位置。

 各科室负责人迅速清点人数,按照一、三、二、四、五楼的顺序排成两列撤离。

 9.4.3 信号员发出一、三楼撤离信号。(吹一次短音,间隔 2 秒)

 一、三楼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员指挥下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到事先指定的地点整队并蹲下。

 9.4.4 一、三楼工作人员撤离后,信号员发出二、四、五楼撤离信号。(吹两次短音,间隔 2 秒)

 二、四、五楼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员指挥下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到事先指定的地点整队并蹲下。

 9.4.5 各科室工作人员到达集中地后,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9.4.6 计时员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本次演练用时 XX 分钟,全体人员疏散完毕。

 9.4.7 宣传小组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疏散现场秩序井然,工作人员情绪稳定。

 10 总指挥宣布演练圆满结束。

 注:演练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在下楼梯时,不准工作人员在楼梯处和走廊相互拥挤,避免跌倒。

 (2)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自行成两列队全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3)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以防被砸。

篇二:地震应急演练脚本

  地震应急预案 及 应急 演练脚本

 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XX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 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XX 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 省地震应急预案》、《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行政县域内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

  2 1.4.2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

 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

 组织机构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主要职责:

 积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对受灾地县进行紧急援救;

 协调人武、武警、消防参加抢险救灾;

 根据地震监测预警或震县灾情情况,发布地震应急工作指令;必要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跨县(市、县)的紧急应急措施建议;视灾情请示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给予支援;

 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当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达到Ⅰ级、Ⅱ级时,由

  3 县长担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其他人员作相应调整。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公安、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县财政、县工信、自然资源、县教体、县住建、公路直属分、县交通运输、县水利、县农业农村、县民政、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县文广新旅、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县医疗保障、县科技、县商务、县市监、县气象、县粮食、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县属保险公司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督促全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地震灾县成立现场指挥机构,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纳入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机

  4 构。按照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县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报

 3.1

 风险评估

 县应急管理、县住建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和地震综合防范工作。

 3.2

 工程性预防

 县住建按照 GB18306—2015《地震动参数县划图》要求,负责对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的依法管理。

 3.3

 地震监测

 群测群防网及时上报地震异常信息,县应急管理对全县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和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

 3.4

 临震预报

 在市政府发布我县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县应急管理负责组织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发布 48 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县进入临震应急期,并同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预报县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5 4

 应急响应

 4.1

 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30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灾害。县内 6.0 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4.1.2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50 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 5.0 级以上、6.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1.3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 4.0 级以上、5.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1.4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 3.5 级以上、4.0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国务院、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

  6 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县地震应急工作。地震灾害所在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支援工作,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灾县需求,协助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对震中在中心城县或其他特殊地县的地震,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7

  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分级响应表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应急响应初判标准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工作主体 人员死亡 (含失踪)

 直 接 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00 人以上 占省上年 GDP1%以上 县内 6.0 级以上 Ⅰ级响应 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大 地震灾害 50—300 人 造成严重经 济损失 县内 5.0 级 —6.0 级 Ⅱ级响应 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较大 地震灾害 10—50 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县内 4.0 级 —5.0 级 Ⅲ级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般 地震灾害 10 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县内 3.5 级 —4.0 级 Ⅳ级响应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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