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干部履新政府职责的现状与建议_共6页

党外干部履新政府职责的现状与建议

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来源。长期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4号文件)并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为党外干部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只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自信、提升五种能力,突出理想信念这个核心、聚焦履职能力这个实践,党外干部才能尽快适应环境角色的变化,更好地把握工作规律,提升履新政府职责的能力。

一、三种状态

党外干部是多党合作制度运行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数量、结构、能力强弱和作用大小,直接决定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关系多党合作的优势彰显。只有充分认识到党外干部具有国家干部和代表人士的双重身份,拥有政治资源和专业特长的双重优势,才能承担依法施政和参政议政的双重责任。从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

(一)党外干部尤其是党外领导干部,不论是哪个级别的,往往都容易受人瞩目,都容易被其他人,被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另眼看待”,有肯定和佩服的,也有轻视和漠视的;有鼓励和支持的,也有怀疑和排斥的。

(二)作为党外领导干部,上任后及时调整角色,努力工作。总体来讲, 党外干部履新政府职责后的一个时期有以下表现:

1、部分干部得心应手:充满希望,很快进入角色,工作认真努力,取得阶段性成绩。

2、大部分同志渐入佳境:放下自己、放松心态、转换角色,工作局面逐渐打开,形势好转。

3、极少数同志感到茫然困惑:面对新岗位新环境,不知道从何处入手,心里无底,感到茫然。

作为党外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走进两个误区。一个误区叫做自卑,另一个叫做自傲。要么因为自己是一名党外干部而黯然神伤,觉得自己前途渺茫;要么因为自己有一个党外干部的身份而故作清高,心高气盛,傲气十足。产生这两种误区的根本症结就在于对自己的身份把握不准,在自我认识上出现偏差。

二、事出有因

对于党外领导干部来说,每个人因性格、脾气、经历、性别等的不一样,适应新岗位、熟悉新工作的时间、程度、角色的切换等不完全一致。

1、新岗位,新环境。每个干部对新环境有个熟悉了解的过程,要经历一个阶段,党外干部对工作环境的适应、工作思路的理顺、工作方法的摸索需要更长的时间。中共党内同志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但因为有更大的平台和空间,所以他们熟悉新环境的时间会大大缩短。

2、跨度大,跳跃性。党外干部中有的同志直接从学校到政府,缺乏政府工作经历,对政府工作较为陌生,对工作程序不太清楚。如一开始分不清楚“阅”、“阅办”、“阅示”、“审示”、“审定”、“审签”等的含义,对公文运转程序不太了解;对于请示汇报的层级关系不清楚以致于有的党委领导得出“不讲程序”的评判。而中共党内同志历经多岗锻炼,处理过各种各样的错综复杂问题,对各类程序、规则很熟悉了解。

3、历练少,机会少。党外干部大多学历高,是“专才”而非“通才”,在某个领域有建树,但直接面对社会、面对基层、面对群众的机会不多。有的党外干部到位没有几天,就被安排去接待上访群众而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缺乏临机处理和现场处置经验。

三、建议意见

党外领导干部更应该具备国家干部应有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符合作为国家干部的一般要求外,更应具备追求理想信念的坚定和执着,更应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思想,更应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

1、在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外领导干部就是党的干部,做到既能自信自立又能自省自勉,正确把握好领导干部的角色和身份。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自重、自省、自律,摆正位置,找准定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负责不争权,干事不添乱,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在本职岗位中淡化自己的党外身份,在多党合作中标明自己的党外身份,在大是大非前亮明自己的党外身份,在利益面前忽略自己的党外身份,在纪律规矩前在意自己的党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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