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篇)忠诚协议书_共143页

忠诚协议书

(17篇)

第1篇:协 议 书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财产的约定 (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归____方个人所有。

(2)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归____方个人所有。

(3)如果由于男方错误,导致离婚的,男方需支付女方人民币一百万元。

(4)其他双方个人拥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确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无其他共同债务,如果发生相关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4、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无论任何一方再次发生对外债务,则在谁名下,由谁承担,与对方无关。

5、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有义务向相关第三人披露甲乙双方对夫妻财产和债务约定的内容,并告知相关债务履行风险。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另一方承担债务的,由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6、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婚姻忠诚协议书

婚姻忠诚协议书

1、婚姻忠诚协议书

为维护家庭幸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

二、本协议系权益协定,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更非文字游戏。它公平约束任何一方,也公平保障任何一方。

三、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包括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家庭)等对对方不忠、可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一方违反这一规定,该方(过错方)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归无过错方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额度为五十万元人民币。

四、无过错方可选择自己抚养子女,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抚养,过错方均须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及教育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2、婚姻忠诚协议书

甲方:黄宗科

乙方:尹晓慧

甲乙双方经手等协商,自愿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的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

二、本协议系权益协定、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更非字的游戏中,它公平约束任何一方,也公平保障任何一方。

三、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包括娼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等对对方不忠,不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一方违反任何它一规定,该方(过错)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及权归无过错方所有,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无过错方可选择,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面抚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3、婚姻忠诚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共识。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

2、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第三者。

3、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一夜情发生。

(所为一夜情,就是说不得与除协仪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发生接吻,性行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4、甲、乙双方不得在下班后或晚上10:00以后,再没有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单独与异性在一起。

5、如果发现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且经经过双方协商,无法答成同识的情况下,可按如下约定执行。

(以下,把违反规定的一方称为负责方;把另一方称为受害方)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分得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85%。

注: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的保护

此协议经双方(及双方见证人)签字后,有效。

此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时起升效,直至双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见证人(签名):

乙方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4、婚姻忠诚协议书

甲方:钟**的丈夫张**

乙方:张**的妻子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共识。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

2:夫妻双方必须真诚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为难对方。

3:遇到问题,夫妻双方必须给对方说明情况的时间和机会,对于在双方还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第三者。

5: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一夜情发生。(所为一夜情,就是说不得与除协仪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发生接吻,性行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6:甲、乙双方不得在下班后或晚上10:00以后,再没有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单独或集体与异性在一起。

7:和其它一些为背夫妻间原则的事。

如果发现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且经经过双方协商,无法答成同识的情况下,可按如下约定执行。

(以下,把违反规定的一方称为负责方;把另一方称为受害方)

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分得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85%。

若此协议仍有未仅之处,可以由双方商定后,在此协议的基础上,追加附件,此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与此协议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的保护

此协议经双方(及双方见证人)签字后,有效。

此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时起升效,直至双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第3篇:婚姻忠诚协议书

婚姻忠诚协议书

为维护家庭幸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

二、本协议系权益协定,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更非文字游戏。它公平约束任何一方,也公平保障任何一方。

三、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包括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家庭)等对对方不忠、可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一方违反这一规定,该方(过错方)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归无过错方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额度为 万元人民币。

四、无过错方可选择自己抚养子女,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抚养,过错方均须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及教育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丈夫 乙方:妻子

年 月 日

第4篇:婚前忠诚协议书

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概念: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婚前或婚后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约定该二人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恪守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有违反,过错方将承担相应后果的协议。现实中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大家可以看看有关案例中忠诚协议范本:

【1】 吴某(男)与楚某:“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

【2】 “若再作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指外遇),沈某将对魏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 【3】 “如沈某提出离婚则丧失儿子监护权。” 【4】 若丈夫尹某晚上12时至早上7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5】 在律师的帮助起草和见证下,丈夫洪某与妻子魏某签订协议:“如果以后洪某再有做出伤害夫妻感情及伤害魏某的事情(包括在没有告知魏某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搞婚外情、包二奶、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等),则洪某应支付妻子魏某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赔偿费;非因魏某的过错原因,洪某提出离婚,财产处理同上。”

出现原因:离婚率高、增加婚姻保险系数,约束双方行为,维护婚姻的稳定

我们这专题是讲效力问题,但首先必须先明确到底什么是忠诚协议,概念界定必须能够廓清研究范围,是为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打好基础,如果定义研究仅仅浅尝辄止,那么过多的赘述除了浪费笔墨外,别无它益,由此对于一些关于忠诚协议概念之误解,笔者以为不可不辨。

案例一:吴某(男)与楚某2004年登记结婚,登记前夜双方提到目前离婚率很高,为给双方婚姻增加保险系数,经协商自愿签订一份“结婚协议”: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希望通过此种方式约束对方,使双方能够永远不离不弃。

但婚后双方因为性格、生活习惯差异,争吵不休。2005年吴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楚某答辩:“提出离婚的男方需要放弃一切、净身出户,按照协议约定,将男方名下的一套按揭房屋归自己所有。”

——违背了婚姻自由的离婚自由原则,无效。

案例二:因家庭矛盾,沈某于2004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魏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出示了沈某婚内所写的三份“承诺书”。第一份载明“若再作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指外遇),将对魏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另外两份则保证:“若双方提出离婚,沈某分期支付魏某、儿子生活学习费20万元,按月分期支付工资一半,房屋产权归魏某所有。”“如沈某提出离婚则需要向魏某和儿子赔偿生活费、学习教育费30万元,离婚当日付清。”

——前份承诺书有效,但需要证明沈某存在过错,方能获得5万元赔偿。后两份由于违反了国家关于离婚自由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案例三:秦某与尹俊2003年约定,若丈夫尹某晚上12时至早上7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2005年12月,秦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请求离婚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了尹俊因未回家居住而出具的空床费4000元的欠条,要求尹某支付该笔空床费。——法院认为该空床费是尹俊没有尽夫妻间陪伴义务而给秦某的补偿费用,两人的约定和尹某的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属有效的约定。判决两人离婚,被告尹某支付原告秦某4000原补偿费用。被告上诉至中院,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例四:在塘厦居住的洪某和魏某(女)结婚后,2007年魏某发现丈夫有婚外情。为了约束洪某,在律师的帮助起草下,魏某与他签订了协议:“如果以后洪某再有做出伤害夫妻感情及伤害魏某的事情(包括在没有告知魏某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搞婚外情、包二奶、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等),则洪某愿意放弃自己的财产份额并给魏某;如果导致夫妻离婚,洪某还应支付原告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赔偿费;非因魏某的过错原因,洪某提出离婚,财产处理同上。”《协议书》签订不久,洪某又故态复发,再次离家出走在外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基于洪某的所为,完全破坏了夫妻感情,魏某一怒之下,以洪某违反该《协议书》为由,把洪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与洪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200万元,并要求依协议赔偿魏某精神损失费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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