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平台评比活动案_共4页

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评比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提高人均学习积分、活跃度和覆盖率,鼓励全州党员干部运用平台开展学习,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崇尚学习、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应用“学习强国”丰富的学习资源主动学、经常学、深入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和“四联三卷”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学,持续学,学出氛围,学出实效,促进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确保“学习强州”行动见实效。

、活动范围

我州“学习强国”组织架构内的各单位和学员。

、活动时间

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实行。

四、具体内容

(一)“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按照“一季一通报、年一表彰”的工作制度,州委宣传部对各县和各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注册率、活跃度、人均积分)进行梳理汇总,将集体平均分全州排名前10的评选为“学习型党组织”。以季度为周期,对排名前10的“学习型党组织”,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排名前10的“学习型党组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二)“学习之星”评选:通过汇总全州党员干部学习积分情况,将个人积分全州排名前10的学员评选为“学习之星”。以季度为周期,对个人季度积分排名前10的“学习之星”,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个人总积分排名前10的“学习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各地、各单位务必于每季度最后一天,汇总本单位每季度新增4千分以上的学员信息和积分截图报至州委宣传部;于12月25日下午5点前,汇总本地区本单位个人总积分7万分以上的学员信息和积分截图报至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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