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_共11页

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天台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我县入选2024年长三角健康养老目的地名单,南屏乡入选长三角旅居养老地名单;儿童主任关爱服务项目入选省优秀案例;全市慈爱小屋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成效。局党组坚持理论、业务、队伍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和宣讲20余场次,全面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在全县民政系统掀起学思想、提素质、强能力的热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聚力铸魂。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印发四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整改问题线索16条,关停4家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以养老、殡葬领域问题整治为“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的“绊脚石”。

三是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将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结合社会救助、流浪乞讨、养老服务等民生服务工作,不断充实“初心为政·暖心惠民”品牌内涵,高质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青年干部专题学习会4场,在抓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充分展示民政特色化党建成果,推动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

(二)深化弱有众扶,救助保障提标扩围

一是压实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加强救助帮扶项目资金合规使用,深入开展“关系保”“人情保”专项治理,截至11月,新增支出型低保对象36人,实施临时救助213人次,实施困难家庭“善居工程”改造35户。规范提升三级“助联体”建设运营,委托浙江省如家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群众开展常态化运营服务,招募社会组织入驻16家,上架服务项目15个。

二是构建综合救助服务体系。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截至11月,全县共有低保对象5387户7838人,低边对象903户2329人,特困供养人员227人,累计支出低保金8491.8万元,特困供养金372.1万元。

三是加大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及时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截止11月发放孤儿和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622.5万元。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摸排对象205名。加快推进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装修施工。

四是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成立县精康服务指导中心,在白鹤镇残疾之家设立全县首家精康融合行动试点机构,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截至11月,共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128人次,共计1302.97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3214人次,共计1727.64万元。

(三)实施老有康养,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牵头实施“老有康养”优享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其中“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4.63人,全市暂列第一;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52个,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100%,完成老年助餐服务人次56万人次,同比去年增加47.37%,助餐网络进一步完善;每万老年人人智障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达到17张。

二是有序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新增乡镇康养联合体3家,乡镇覆盖率达到73.33%。积极推进公办养老院国企化改革省级试点,目前县福利中心资产已划转至县基投公司。全力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街头镇后岸村做好迎检验收准备。深入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专项治理,对赤城敬老院、平桥敬老院等2家公办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平桥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发布《天台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1-2035)》,争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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