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_共2页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

1.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2.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主治职称以上医师担任)。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3.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4.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5.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6.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院内会诊记录。

7.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10分钟到达现场)。

8.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会诊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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