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_共4页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根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它有效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校实际处境,特制定此制度:

一、建立教代会的目的

实行校长负责制,务必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视。

二、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片面,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三、教代会的任务

1、教代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3、教导引导教职工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全面贯彻教导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导,全面提高教导质量,培育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教代会的职权

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简朴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抉择权和评议监视权。落实四项职权是教代会制度的核心,是检验教代会工作成效的关键。四项职权是一个整体,缺一不成。

(一)行使审议建议权。

教代会具有审核议论学校创办和进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力。适用范围主要听取议论校长工作报告,议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进展规划、学年工作筹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导教学和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等,提出观法和建议。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教代会对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模范实施方案、教职工管理制度、奖惩处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举行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公布实施。

(三)行使审议抉择权

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公益金等,由教代会审议抉择,概括实施和管理仍由学校组织运作。

(四)行使评议监视权。

适用范围包括评议、监视学校领导干部,向教导行政部门提出表扬、批评、赏赐和任免的建议;参与教导部门组织的民主推举学校行政人员的活动。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加入人数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原那么上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各基层工会应明确规定该单位教代会代表任期时间(三年),杜绝换届的肆意性。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务必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举行选举或表决,务必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应自始自终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起草、筹备方案,报学校党支部研究审批,审批后,工会发出关于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同时做好宣传发出工作。

2、成立筹备委员会。工会主席任筹备委员会的主任。

3、组织教职工选举工会代表。

4、收集整理提案。与学校党政协商,确定大会中心议

5、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其主要任务:工会主席报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议题及筹备处境;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确定大会议题和议程;组织代表对大会文件及重要议题举行评议并提出修改观法,将修改观法反应给单位负责人;抉择大会事项。

五、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做好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教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正式召开教代会的重要前提,概括做法如下:

1、拟定代表名额:可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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