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的报告_共10页

XX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的报告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X医保函〔2023〕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专题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我县医保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情况

(一)门诊共济政策及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情况

1、门诊共济政策落地情况。截至目前,XX县内共有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间,均已完成职工门诊共济业务接口改造,已可以正常开展业务并实现统筹报销。下步,将继续督促和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门诊共济工作,坚持社会共济,充分发挥统筹基金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2、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情况。目前尚未开展,下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双通道”业务。

(二)药品“三个目录”贯标情况

根据市局统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国家15项医保业务信息编码标准贯标任务,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三个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业务信息编码贯标,并已作为医疗保障业务常态化、正常化工作开展应用。

(三)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XX县医保局落实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为39421人,2022年落实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1921人,2023年落实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1817人。

2021年度手工(零星)医疗救助2405人次,救助金额41618688.00元,其中医疗救助2201人次,救助金额38895980元,二次医疗救助204人次,救助金额2722708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26637人次,结算金额16775399.31元。(备注:“一站式”结算的统计数据,是指该年度内县医保局拨款回给医院垫付部分资金。下同。)

2022年,我局印发《XX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图》《关于进一步明确XX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要求的通知》(遂医保函〔2022〕14号),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要求,简化手工(零星)医疗救助办理流程,保障困难群众有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落实手工(零星)医疗救助1636人次,救助金额29651097元,其中医疗救助1292人次,救助金额24142312元,二次医疗救助344人次,救助金额5508785元。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中,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费用结算共15480699.21元(含2022年前产生的“一站式”结算费用),累计救助42294人次。

2023年,截至3月31日,落实手工(零星)医疗救助421人次,救助金额8389504元,其中医疗救助343人次,救助金额7107915元,二次医疗救助78人次,救助金额1281589元。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中,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费用结算共5442686.46元(含2022年前产生的“一站式”结算费用),累计救助15840人次。县医保中心转过来手工零星报销后需救助41人次,救助金额81213.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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