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篇)书记在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_共177页
书记在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
(20篇)
篇1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在近期我区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特殊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紧急会议。刚才映兵副区长通报了“11·27” 较大山体滑坡事故,全面安排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血的教训令人警醒
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是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水宁寺镇“10·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至今让人心有余悸,白庙乡又发生“11·27”较大山体滑坡事故。这些血的教训,从表面看,是偶然事件、突发事故;但从深层次看,暴露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诸多薄弱环节,需要我们深刻反思,高度警醒。
(一)依法审批是预防安全事故的源头保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对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资格认定履行行政许可。对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验收合格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依法查处。但在白庙乡“11·27”较大山体滑坡事故中,区级有关部门在接受行政许可申请后,是否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了审批事项?是否明确告知经营业主不予行政审批的具体原因?是否对企业未经许可擅自进场施工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或依法查处?是否存在多头审批、相互推诿甚至行政不作为?事故警醒我们:依法审批是预防安全事故的源头保证,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谁许可、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条件,严把行政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停作业;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但在白庙乡“11·27”较大山体滑坡事故中,我们乡镇人民政府面对经营业主的违法施工行为,是否及时处置过?对生产经营的相关证件是否查验过?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责令整改过?我们有关部门是否排查、巡查、督查过?事故警醒我们:强化监管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安全生产重在基层基础、重在日常监管、重在依法处置,绝不允许丝毫懈怠和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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