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组长在巡察乡镇党委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_共16页

市委巡察组组长在巡察乡镇党委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X巡察组分别对X县X镇党委、X乡党委、X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时间80天左右,每个党组织30天左右。9月2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X同志作了动员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正式启动分别对三个党委的巡察工作。下面,我就做好这次巡察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提高政治站位,高效开展巡察工作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开展乡镇党组织巡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途径。被巡察党委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是听取各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和纪检、组织部门专题汇报;二是与乡镇党委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五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六是以适当方式到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此外,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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