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关于乡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_共50页
关于乡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
(8篇)
篇1
一、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构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平台
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2006―2010年在全区培养50万名左右覆盖农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多次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促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农业厅联合下发《2006―2010年广西利用农广校开展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规划》, 明确提出通过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每年完成5000人,共2.5万人的培养任务,开启广西自治区农广校承担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序幕,翻开了学校发展新的一页,标志着学校的发展进入了又一个崭新阶段。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将培养任务增至每年8000人。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纳入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再次明确每年由广西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培养8000人。2012年,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基层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为促进广西“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狠抓落实,加强保障,大力推进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1. 加强部门配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基层办等部门在培养经费、办学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每年联合召开全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部署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各市县党委、政府,尤其是市县组织、财政、科技、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农机、妇联、团委等部门发挥其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形成合力,召开相关会议,联合签署出台文件,落实培养经费;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具体指导。部分市县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如贵港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百色市将学历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指标进行考核;上思县把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作为检查经济建设与人才工作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主管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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