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行动方案_共3页
区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一)超标准接待问题。重点整治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用餐、超人数陪餐,提供高档菜肴、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以及提供香烟、违规使用酒水等问题。
(二)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同城公务宴请、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等问题。
(三)隐形变异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整治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利用虚假公函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4月26日)。各乡镇、区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11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工委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总结分析阶段(12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区作风建设水平。
三、具体整治举措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条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4月19日前完成,报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
(二)全面摸排。区纪委监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全区会所、食堂等区域进行排查,着力发现隐蔽吃喝场所。
(三)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工委结合作风督查,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纳入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同时,对2020年以来的各乡镇、区直单位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落实。各乡镇、区直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与纪检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工委将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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