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国家安全观_共9页
党课:国家安全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基础上,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系统审视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助于准确认识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因此,可以通过研究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更好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角度审视总体国家安全观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角度审视总体国家安全观,可以发现,党的领导人通过科学评判国家当前的社会存在,即我国所处的国家安全环境,在充分认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应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即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关于国家总体安全的观念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不断丰富完善。
1.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坚持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决定作用原理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战略。一方面,一定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产生。另一方面,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与之相适应。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人口规模、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等都不同,因而,对应的国家安全观念也大相径庭。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面临内忧外患的局面,经济基础也相对薄弱。因而,我国更加强调要把保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要务。进入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发生变化,统筹各领域的发展和安全成为时代呼声。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我国安全战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由此可见,有什么样的社会发展状况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安全观。具体的国家安全观都是和当时的“社会存在”紧密联系的,是在科学评判“社会存在”的前提下提出的。
2.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坚持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党的领导人充分把握“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的原理后不断完善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意识的与时俱进和自我批判上。一方面,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存在则不同,其所决定的社会意识也不同。此时,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形式就不同。另一方面,社会进步或倒退,社会存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当旧的社会意识不再适应当时的社会存在时,便会根据新的社会存在进行“自我批判”,产生新的社会意识,以适应新的社会存在。也就是说,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党的领导人为适应社会存在而制定的。新时代,面对一系列新变化、新挑战,以往只强调一种或几种安全的国家安全观念已过时,新时代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便是一种与时俱进。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安全和发展互相支撑,缺一不可。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党的领导人多次强调,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互为联系、彼此影响,对内要建设平安中国,对外要建设和谐世界。正是党的领导人高度重视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制定了适应社会存在的政策,才保证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也促进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容的不断丰富完善。总之,正是因为坚持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原理,国家发展和安全才得到有效维护,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外延才得以不断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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