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_共8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政部门是担负救助帮困、养老、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等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党和政府爱民为民的重要承接单位,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单位。民政工作的好坏关乎党群、干群的关系,关乎民心、民意的向往,更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县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着力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成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孺子牛精神,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民政文化大发展,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对外树形象、促发展,对内聚人心、鼓干劲的主导作用,为XX民政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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