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_共11页
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率先试点县为抓手,紧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生活垃圾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城市垃圾分类示范街及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乱扔乱倒、垃圾混装等违反垃圾分类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县委宣传部:负责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内容,指导并督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
发改局:负责做好与垃圾分类项目有关的中省资金争取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和前期工作。
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师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目标;负责做好包括机关和中小学校在内整个教育系统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城区中小学校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本系统内有效实施。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住建局:负责配合街道办、社区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活动,重点做好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全县住宅小区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便垃圾分类投放;协助自然资源局做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做好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配套环卫设施规划情况进行监管,完善新建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商务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商场(市场)等大型商业场所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商场市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负责规划设置资源回收站点,协调建立可回收垃圾的收运体系。
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商户)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防范因餐厨垃圾违规处理引发食品安全的问题。
高新区:负责协调和督促园区各生产企业建立垃圾分类设施,对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有效监管。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农村危险废弃物收集站,重点对使用过农膜、农药包装、废弃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协调有毒有害垃圾处理,指导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县文明办、县联创办: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评、日常考核及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市民等评优活动考评指标。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定点投放垃圾,减少垃圾乱扔乱倒。
xx街道办、xx街道办:负责做好辖区内村民、居民的宣传教育,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负责建设社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负责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混装乱倒现象进行有效监管。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督促和引导村民培养垃圾分类习惯;负责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对村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管理。
其他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
三、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垃圾
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
1.主要成份: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电器电子类产品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产生数量,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站点,实行分类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理。可回收物可自行运送或由废品回收企业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
(二)厨余垃圾
1.主要成分:包括各类食物残余、蔬菜瓜果、动植物油、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各公共机构、餐饮企业通过油污过滤处理、留存,实现集中投放、收集。
3.收运处置。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对城区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处置。
(三)有害垃圾
指《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弃物。
1.主要包括: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和废弃药品及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收集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理。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统一收运和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成份: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在公共区域配置垃圾收集桶(箱),实现集中投放和清运处置。
3.收运处置。其他垃圾由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实行统一收集、清运,进行无害化填埋或垃圾焚烧发电处理。
对于家电、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生活类废物大件垃圾,拆分后再进行分类处理。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方针开展工作,落实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一)xx年xx月起,各单位对照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1.各单位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单位(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围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人员和工作制度等方面细化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
2.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全民宣传,宣传垃圾分类常识、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提高全民参与率、知晓率。各单位依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本系统(行业)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垃圾分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二)xx年xx月底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城区范围内设立垃圾分类示范点,建成一批宣传氛围浓厚、分类设施齐全、管理有效、富有特色的垃圾分类示范点。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分别在各自机关办公场所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住建局负责建立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xx个以上;卫健局负责督促县医院、中医院在各自院内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教育局负责在城区选取xx所以上中小学校,分别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立城市垃圾分类示范街xx条,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城区建设xx至xx个垃圾分类收集屋;xx街道办和xx街道办分别负责建立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xx个以上;商务局负责在城区内建立商场(市场)垃圾分类示范点xx个以上。
(三)xx年xx月底,在宣传教育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县城垃圾分类工作,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率达到50%以上,城区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断完善。
1.各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成垃圾分类设施,凡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并实施统一清运的企业、居民小区、商场市场、酒店等必须实行垃圾分类,配备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并有专人进行监督管理。超过50%的社区配备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落实专人管理。
2.xx县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发电厂投入运行,县域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县城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能力显著提高。
(四)xx年,城区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60%,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再通过xx至xx年努力,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各类垃圾混装问题有效解决,分类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目标,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全民动员,全面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围绕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掌握垃圾分类常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进商场(市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和人人动手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引领带动,全力加快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选择合适点位,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城市主干街道、社区和商场(市场)为重点,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引领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三)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设施配置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保障,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改建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方便分类投放。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衔接,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监督考核,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县政府督察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并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专项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投放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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