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工作处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_共3页
市河长制工作处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度工作总结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组织召开市级总河长第八次会议,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多举措深入推进河湖库“四乱”等问题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开展新一轮“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
二是推进河湖问题整治。委托第三方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发现问题100余个,已基本整改完成。完成省河长办暗访发现的3处问题整改工作。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成效回头看,组织县区互查和全面排查整改。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与铜陵、马鞍山等周边地市开展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推进跨界河湖联合治理。
三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27处,数量位居全省前列。2024年我市进一步落实《安徽省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无为竹丝湖、湾沚联圩湖等6处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已完成市级验收并报送省河长办申请复核;积极推进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按照《芜湖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2023年已建成市级幸福河湖6处已发布名单,加快推进9处2024年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湾沚区、繁昌区分别被纳入省级第二批、第三批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试点名单,目前正按照计划推进建设中。
四是开展专项宣传工作。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定时间开展河湖长制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专项宣传活动;2024年度河湖长制宣传短视频电影已拍摄完成,并报送水利部参加第六届短视频大赛。
二、存在问题
幸福河湖建设资金不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年度任务完成后,省级、市级无补助资金支持。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后,也无补助资金支持。
三、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动态更新河湖基础档案;根据河湖长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河湖长公示牌;通过开展摄影大赛、拍摄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河湖长制和河湖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是推动问题整治。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拍摄河湖问题警示片;推进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和“河长+警长+检察长”等机制落地见效;强化市河长办和市环委办的协调联动,形成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工作合力。
三是建设幸福河湖。2025年计划完成7处省级、10处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持续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四是开展能效提级县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湾沚区、繁昌区能效提级县建设,确保湾沚区通过省级核验,繁昌区通过市级核验并报送省级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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