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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大历史观

  大历史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具有标识性的重要理论范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研读历史、观察世界、走向未来,确立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学界不少研究认为,大历史观的基本内涵,是站在纵深、宏阔的时空维度,将人类的全部历史看成一个整体、一个有机发展过程,对历史进行长时段、宽视野、多角度的观察和认知。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看法上,还不能充分认识大历史观的深厚内涵,更不能从本质上将其与一些西方学者提出的“大历史观”以及“总体史观”“全球史观”等概念区分开来。

  大历史观的本质和根底是唯物史观,而不是任何别的史观。历史何以成为“大历史”,何以成为一个发展的整体?在唯物史观看来,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首先是生产实践的历史,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历史向前发展,不断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其他所有领域、部门的历史,包括政治活动、社会交往、文化交流、意识形态等,都要从生产的历史中获得解释。尤其是地理大发现以来世界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真正意义上的整体,更需要用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根基的大历史观来探寻人类历史发展规律。

  唯物史观突破了从物质生产之外去寻求历史本质的其他所有范式,为我们将纷繁复杂的人类历史看作一个充满内在联系、完整统一的大历史,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架构与内在支撑。唯物史观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正是站在唯物史观所构建的彻底的、抓住历史本质的理论高度,结合新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要求,提出了大历史观这一重要理论范畴。可以说,大历史观不仅在于“大”,更在于理论上的彻底。概而言之,唯物史观是大历史观的理论根基,大历史观是唯物史观的时代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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