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_共N页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4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25〕1号)和《x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x财会〔202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组织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财会监督、防范风险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的基础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财会基础规范活动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协调一致。为减轻基层单位填报负担,省财政厅将通过单位机构代码匹配,将截止2025年3月15日部门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中填报的相应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请指导督促单位认真核对、准确填报。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安排,今年省财政厅将选取部分地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试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促进内部控制的持续提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着力提升编报质量。各单位应根据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2)。我区财政部门应抽取不少于10%的部门、各部门应抽取不少于20%的下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省财政厅将在组织业务骨干对报告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省直集中会审和地市交叉互审的同时,引入AI大模型审核工具对单位上报的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提升河南省内部控制编报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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