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都市圈规划、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思考_共12页

我国都市圈规划、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同时加速,城市规模与结构在人口流动和产业发展的共同驱动下迅速扩张并优化,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不仅出现在各种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文件中,而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为空间结构的现实样态。本文讨论都市圈和城市群的演化与异同,都市圈作为经济功能区的意义与价值,以及都市圈内部不同规模城市的协调发展。

  都市圈与城市群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我国第一个有关都市圈规划建设的文件《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城市群与都市圈分别作出定义,并阐释了二者的关系。意见指出,“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这两个定义,既与国际国内城市研究领域关于都市圈和城市群惯用解释一致,也符合我国城市区域空间结构发展演化的现实。

  城市群、都市圈是大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城市集群或区域集群的空间形态。但二者有着若干差异。首先,空间范围的差异。一个城市群一般有2个及以上都市圈。例如,在长三角中心区,目前规划了三个城市群,每个城市群又都有两个都市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动上海与近沪区域及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加强南京都市圈与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推动杭州都市圈与宁波都市圈的紧密对接和分工合作,实现杭绍甬一体化。”又如,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城市群),《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和《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均已正式发布。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如需源文档请登录您的会员账号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