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信访问题“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_共5页
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信访问题“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信访问题“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为抓手,以解决信访难题为重点,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运用各种手段积极解决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推动全市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信访问题“百日百案攻坚战”活动,重点解决城镇拆迁、土地征用、问题楼盘、劳动保障、企业改制、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工资、部分特殊利益群体等方面突出问题以及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努力控增量减存量。按照“三到位一处置”: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稳控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减少信访上行,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我市“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活动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交办阶段(9月1日至9月7日)。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交办“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活动筛选的重点信访案件,各单位要逐案建立台账,因案施策,逐案明确责任人、领导包案、化解方案及稳控措施,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9月8日至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化解重点信访案件作为维护当前政治大局、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本单位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与处级包案领导沟通汇报,商讨研究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责任、任务。信访案件化解实行日结日上报制度,当天化解当天上报,活动领导小组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结果通报四大班子领导及全市各单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要于12月5日前向活动领导小组上报信访案件化解总结。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进行验收,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等五个方面进行督查,总结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委成立“百日化解百案攻坚战”工作领导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司法局局长、市信访局局长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群工部,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必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活动领导组,确保责任、人员、经费“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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