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 不能把生产方式的变革视为生产关系的变革
近期国资委和互联网企业亲密接触,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社会各界比较看好这种以改革培育新动能、以合作推动新发展的互利共赢之举。但是,这种正常的合作和混改,却被人歪曲为“公私合营”。国资委新闻中心官方账号辟谣,称“这种说法不仅错,而且蠢”。
首先,互联网技术是一种生产工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进步,将推动生产力发展。而“公私合营”却是一种生产关系。将生产方式等同于生产关系,把生产方式的变革视为生产关系的变革,显然是一种错误理解。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意思是明确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的背景下,重视软件定义、数据驱动、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融合发展新特征,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这是种生产方式的变革,根本性的变革。
其次,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是相互自愿的事情,不存在谁兼并谁的问题。说“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就是公私合营”的人,不懂历史。
从2013年11月开始,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新开始。这次所有制改革主要不是着眼于为国企引进社会资本,而是要改善国企的效率,改善国企的管理水平,面向市场改善国企竞争力,改善市场主体的活力。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所在,是如何让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增长动力。
从实际操作看,“央企+互联网”,央企是主体,互联网企业是客体,是互联网企业进入央企,而不是央企进入互联网。“央企+互联网”的混改模式,是“央”、“互”双方的双赢。中国联通以混改为契机,用“互联网+”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多元发展,这种做法,推动联通向大数据迈进。而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企业也收获颇多:技术被推广,规模在扩张,利润在增加。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央企能够加快实现从“工业革命”到“信息化革命”的产业升级。而互联网公司则可以撬动庞大的央企资本,进入新的产业领域,更好地发挥其技术和创新能力。
对于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的“公私合营论”,非常容易混淆是非、制造混乱、阻碍改革。我们应当坚定不移针推进生产方式的变革,坚定不移维护中央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战略实施。
声明:
1、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于网络,如您在访问的过程中发现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或内容有不妥之处,可发送邮件至“cloud20150618@qq.com”或者在右侧扫码添加管理员微信进行处理。
2、如遇本站资源无法下载、无法查看,或者其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