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_共7页

关于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助推我市“××”战略,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大力实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着力点,以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培育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国际品牌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新生代民营企业家为重点,大力加强新生代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我市全面振兴提供持续稳定的人才支撑和队伍保障。

2.培育对象。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创业成功的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接班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已经成功创业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家或已顺利接班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接班人。二是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并准备接班的负责人。三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较高成长性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领域创业者;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中的中小微企业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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