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_共10页
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保维稳工作,现根据省市区“喜迎二十大,全力保平安”会议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为重点,做到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坚决将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影响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各种消极事件,积极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确保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和非法聚集事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害信息在各级教育网站大面积传播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区教育局决定成立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各辅导学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科,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兼),XX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信息交流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发现和掌握隐患苗头,迅速核对和甄别,深入分析和研判,增强信息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保持**的政治敏锐性,教育全体教职工不查阅、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排查并稳控重点人员。认真摸清重点人群底子,密切关注动态,抓好稳控工作。对近期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集中全力,快查快办,力求问题解决到位,思想稳定到位,人员稳控到位;对涉稳群体性事件重点人、重复上访人员等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与特殊群体重点人员见面,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对重点人员的上访诉求要**重视,发动基层群众组织,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认真做好疏导劝阻工作,有效化解怨气,稳定情绪。杜绝二十大期间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三是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好以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周边安全等方面内容为重点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及时化解,避免由于调解不当导致新问题出现。
四是完善处理突发性应急预案和演练。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类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程度、最小范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意识。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安保维稳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校(园)、局机关各科室务必从讲政治的**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特殊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学校(单位)在二十大期间要成立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定期研判,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配合密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以**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如出现重点人员失控,导致越级访、群体访、异常访等现象发生,或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而造成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或是学校(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理。
平安暗访项目清单相关内容
一、校园安保
1.未按规范要求配备校园专职保安人员;(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
2.外来人员和贵重物品出入校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
3.存在无关人员随意出入校园的情况;(现场检查)
4.未按执勤人数配备防暴钢盔、防护盾牌、防刺服、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催泪喷射器、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现场检查)
5.防护器械摆放不合理;(现场检查)
6.校园安全保卫人员不能熟练操作使用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可要求操作监控回放等)
7.未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可测试按下一键式报警器后公安人员能否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检查)
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存储时间未达到30天;(现场检查)
9.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控时间误差超过30秒;(现场检查)
10.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未安装视频监控探头;(现场检查)
11.存在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围墙或建筑物边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现场检查)
12.存在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情况;(现场检查)
13.校园周边200米内存在网吧、娱乐场所及其他违规商业网点、经营场所、违规排污点。(现场检查)
二、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1.未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未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查看资料)
2.每月未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查看资料)
3.教室、宿舍、综合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或者被占用;(现场检查)
4.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现场检查)
5.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现场检查)
6.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未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7.食堂排油烟机未定期清洗(一年至少二次);(现场检查)
8.未定期检查维护燃气设备,未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现场检查)
9.门卫室、宿舍管理员室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明火做饭、取暖现象;(现场检查)
10.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未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未达到安全可靠;(现场检查)
11.学校(幼儿园)每年未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现场检查)
12.教职员工不能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重点为食堂人员)(现场检查)
13.校内电梯无年检合格报告、维保记录;(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14.校内锅炉无检测合格证。(现场检查)
三、校车
1.校门口有非法营运的“黑车”、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现场检查)
2.使用未获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现场检查)
3.校车驾驶员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或未取得驾驶资格;(现场检查)
4.校车接送学生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现场检查)
5.校车在运载学生过程中,存在允许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现场检查)
6.校车无随车照管人员;(现场检查)
7.乘坐校车学生未系安全带;(现场检查)
8.校车行驶线路未经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审核;(查看资料)
9.校车行驶线路危险路段没有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殖〖觳椋10.校车未装备逃生锤、急救箱、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现场检查)
11.急救箱内药品过期;(现场检查)
12.校车没有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失效;(现场检查)
13.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和驾驶员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询问相关人员)
14.校车服务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查看资料)
15.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不知晓《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基本内容;(询问相关人员)
16.学校未对教师、校车乘车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查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四、教育培训机构
1.无证无照从事辅导培训;(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2.未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查看资料)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宿舍楼安全出口存在锁闭现象,宿舍楼、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现场检查)
4.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未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5.宿舍楼存在使用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现场检查)
6.未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现场检查)
7.每年未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
8.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未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现场检查)
五、学校食堂
1.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证过期;有证但未公示;(现场检查)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水果、现榨果蔬汁等工作人员及烹饪厨师)工作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现场检查)
3.无餐具消毒设施;(现场检查)
4.餐具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现场检查)
5.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现场检查)
6.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无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查看资料)
7.发现“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现场检查)
8.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现场检查)
六、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通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堵塞;(现场检查)
2.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现场检查)
3.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4.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现场检查)
5.对员工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未达到“一懂三会”
要求(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查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6.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查看资料)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重点单位)
1.单位没有逐级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岗位人员与部门负责人未签订责任书:(查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带队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落实整改责任、未限期整改;(查看资料)
3.未委托维保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查看资料)
4.未委托检测单位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查看资料)
5.未全面清洗油烟道;(现场检查)
6.未集中培训全体员工;(查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7.未建立微型消防站,不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
七、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查看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设备;(现场检查)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查看资料)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现场检查)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现场检查)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现场检查)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现场检查)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的;(现场检查)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特种设备;(现场检查)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未按要求进行校验、检定的特种设备。(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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