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_共7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县政府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乡镇和村(社区)消防治理纳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有关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导问责,加快建强乡镇消防组织力量,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火灾事故应对准备。
2.行业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等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改造,增强建筑抗御火灾能力。民政部门要将基层消防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基层网格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落实,指导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住建部门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定要求和约定的服务内容,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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