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党务制度汇编_共11页
党务制度汇编(10篇)
目录
1.“三会一课”制度
2.党费收缴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4.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6.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7.党员责任制度
8.民主监督制度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0.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党内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单位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1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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