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_共2页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私人用品不得带入室内,闲杂人等不得入室。
2.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室内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速干手消毒剂等应标启用时间,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菌操作前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
3.治疗室、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紫外线照射消毒,有记录。地面用消毒液擦拖。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5.无菌物品按照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在有效期内存放使用。
6.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注用无菌液体必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碘伏、复合碘消毒剂、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对于性能不确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置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8.盛放消毒剂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容器,应达到相应的消毒与灭菌水平。
9.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需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推荐使用小包装。
10.无菌持物钳干罐储存,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使用时注明开启时间。
11.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放置清洁、无菌物品,下层为污染区,放置使用后物品;锐器盒放置于治疗车的下层;进入病房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快速手消毒剂(注明开启时间),治疗车、换药车应每天进行清洁与消毒,遇污染随时进行清洁与消毒。
12.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盛在黄色防渗漏的双层医疗废物袋内并及时密封,集中回收处理。
13.各种重复使用物品、器具,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后再用。如体温计、压脉带等必须消毒后再用。
14.医疗废物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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