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司法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总结_共7页
XX市司法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2024年,市司法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立市”全市重大战略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保工作总体部署,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审核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3件。其中,市委市政府文件1件:《XX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XX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意见》《XX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均按规定程序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二、加强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落实XX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12348XX法网和热线解答群众生态环境维权损害法律咨询20余人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法律途径维权,以避免出现大规模上访现象的发生;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大厅接待生态环境维权群众法律咨询3次;目前还没有群众提出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三、强化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证工作
加强公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就生态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门培训,保证高效高质量提供公证服务。
四、依法加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事务规范管理
发挥市律师协会综合法律专业委员会的环境资源职能作用。通过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活动,研讨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并对律师开展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的法律事务。指导律师配合市检察院做好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对涉嫌污染环境罪企业的合规考察,律师应配合检察机关着重考察涉罪企业关于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改进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应急监控预警、环境损害评估修复等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开展合规考察工作,推动涉罪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加大生态立法工作力度
完善生态立市“1+N”立法体系,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组织起草生态明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组织主体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同级申请设立的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专业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进行备案,目前市直无生态环境保护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应试及时提供调解组织登记、人民调解员信息资料,报送调解案件及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工作纪律、研讨交流、年度考核等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交流学习活动。
七、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稳妥推进重点案件处置,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营商环境的6家碎石企业环保处罚案,群策群力,反复推敲。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保局共同研讨案件4次,有效推动了案件的稳妥解决。经统计,2022年以来,市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10件,较好地完成了复议工作任务。
八、推进生态环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印发《关于印发〈XX市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本司发〔2024〕1号),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XX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开创“零延迟”行政执法回访模式。采取“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对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局、市生态局等九个部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向企业发放《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第一时间从依法履职、执法行为、为民服务、执法效果、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征集企业对执法单位日常执法行为的评价,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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