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_共8页
2024年度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履职,规范办事。我局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推进人社服务事项“提速办、简便办、网上办”,进一步优化人社政务服务,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根据《广西壮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是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今年1-11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1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8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清理。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按规定报送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起草工作,《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我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合法、科学、民主。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今年以来,我局政策法规科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条,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与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10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0件,办理行政许可案件0件,办理行政确认案件0件,办理行政裁决案件0件,办理行政给付案件0件,办理行政奖励案件0件,办理其他行政执法案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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