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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四种形式“小金库”的审计重点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金融机构的收入,虚列的支出,未纳入金融机构法定会计账簿内核算的资产以及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范畴。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商业银行“小金库”主要呈现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虚增资本性支出、账外资产收入事项等形式。下面结合审计实践,谈谈这四种形式的审计重点。

  一、隐匿收入形式的审计重点

  隐匿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形成:一是截留中间业务收入,转入职工储蓄账户,用于账外开支。二是对收回的已核销呆账,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三是截留、私分业务合作单位返还手续费、地方政府返还的奖励资金、代扣代缴税费返还手续费等奖励激励资金。四是长期截留账内、账外闲置固定资产的出租收入、抵债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残值变卖收入,尤其是机构网点装修中的物品变卖收入、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机构撤销处置收入,用于帐外开支。

  对于此类小金库,审计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关注中间业务收入。审查各类中间业务收入是否与业务量相匹配,匡算中间业务收费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标准,收入减免是否经有权部门的授权,授权减免的理由是否合理;重点检查代理保险、理财、财务顾问、代收代付等业务收入是否存在不入账的现象。二是关注各种代扣代缴税费缴款返还,如有必要可延伸审计调查资金流入情况。三是关注资产出租出售收入。实地调查被审计单位资产,尤其是闲置资产、抵债资产等的使用状况,是否存在闲置资产、抵债资产已出租,但未纳入账内核算的情况;审查资产租售、处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出租出售收入入账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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